證券時報
周春媚
2025-05-09 19:11
人民財訊4月30日電,近日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海關總署、市場監管總局、廣電總局聯合發布《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。
《規定》提出,支持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技術研究、衛星通信與地面移動通信融合發展,探索技術融合新應用新業態,構建系統完備的產業體系。鼓勵通過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提高我國網絡覆蓋水平,促進其在防災減災救災、安全生產、野外作業和搜尋救援等領域應用,支持相關數據依法開發利用,鼓勵平等互利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。
《規定》要求,向境內提供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,終端設備接入境內公用電信網和在境內使用無線電頻率的,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取得相應許可和核準。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活動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、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。